「四·一二」慘案革命群眾流血犧牲地點:一個路口
基本信息
| 項目 | 內容 |
|---|---|
| 名稱 | 「四·一二」慘案革命群眾流血犧牲地點(史稱「寶山路慘案」發生地) |
| 地址 | 寶山路鴻興路口,寶山路 220—300 號一帶(原三德里附近) |
| 時間 | 1927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 時許 |
| 事件 | 請願隊伍行至此處遭軍隊開槍掃射,當場犧牲 100 多人,傷者不計其數 |
| 保護史 | 1959.5.26 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 → 1977.12.7 上海市紀念地點 → 2014.4.4 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S8(JN)-06) |
| 保護範圍 | 「標誌碑所在街角整個環境空間範圍」,東、南、西至寶山路、鴻興路現狀道路緣石線 |
| 今天 | 一個街角,立有標誌碑;沒有建築 |
這一篇寫一處什麼都沒有留下的紀念地。 它不是一棟樓、一片廢墟、一塊門頭,是兩條馬路相交的那個街角。
一、先把時間接上
這一處不能單獨講,前面還有三天:
| 日期 | 事 |
|---|---|
| 1927.3.22 | 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勝利 |
| 3.24 | 上海總工會遷入湖州會館辦公 |
| 4.12 凌晨 | 國民黨軍隊突襲湖州會館,強行收繳工人糾察隊槍械;當日數萬工人冒雨奪回 |
| 4.12 當夜 | 上萬工人露宿會館天井守衛 |
| 4.13 上午 | 上海總工會召開工人大會,聲討並決定請願 |
| 4.13 下午 1 時許 | 寶山路鴻興路口,槍響 |
4 月 12 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解散上海總工會, 大肆抓捕、殺害共產黨員。
4 月 13 日,上海總工會召開工人大會。會後, 十萬餘工人、學生和市民整隊前往寶山路國民黨第二十六軍第二師周鳳岐司令部請願, 提出四項要求:發還工人糾察隊槍械、釋放被捕工人、嚴懲禍首、肅清流氓。
遊行隊伍由青雲路、東橫濱路轉至寶山路,隊伍延續約 2 里長。
二、下午 1 時,三德里附近
史料對那一刻的記載基本一致:
當請願隊伍高呼口號,行至寶山路三德里附近(今寶山路 220—300 號位置), 埋伏的士兵突然向遊行隊伍開槍掃射。 前面群眾頓時紛紛倒地,當場打死 100 多人,傷者不計其數。 時正值大雨,寶山路上血流成河。 半小時後槍聲始停息,軍隊捕去許多工人。
史稱「寶山路慘案」。
本書不渲染那一小時的細節。 只記三件可以核實的事:地點、時間、當場犧牲百餘人。
隊伍是從青雲路走過來的——那一頭是上海大學舊址, 也是同一批學生三週前配合工人糾察隊攻克湖州會館的出發地。 三條街,不到三個星期,從勝利走到這裡。
三、為什麼紀念地是「一個街角」
1959 年、1977 年、2014 年,這處地點被三次列入市級保護名錄。 2014 年的保護範圍文件寫得特別實在:
標誌碑所在街角整個環境空間範圍, 東、南、西至寶山路、鴻興路現狀道路緣石線。
注意「街角」和「道路緣石線」這兩個詞。
別的文保單位,保護範圍寫「建築本體」「院落」「草坪」; 這一處寫的是街角,邊界是馬路牙子。
因為已經沒有別的東西可保護了。 三德里早就不在,寶山路 220—300 號一帶的房子換過幾茬, 1932 年的戰火、後來的道路拓寬、幾十年的城市改建,把地面上的痕跡都抹平了。
只剩下一個位置:兩條路的交口。
而正是這個位置,被三次寫進市政府的名錄。
四、三次公佈,五十五年
| 年份 | 公佈 | 意義 |
|---|---|---|
| 1959.5.26 | 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 | 新中國成立後較早一批革命遺址認定 |
| 1977.12.7 | 上海市紀念地點 | 歸入「原建築已毀、立碑紀念」那一類 |
| 2014.4.4 | 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S8(JN)-06) | 與總工會舊址(04)、糾察隊總指揮部舊址(05)同批公佈、連號 |
04、05、06 三個連號,把 1927 年 3 月到 4 月這條線串成了一組:
- 04 是總工會辦公的地方(3.24—4.12);
- 05 是起義總指揮部(3.22—4 月);
- 06 是請願隊伍倒下的路口(4.13)。
三塊碑,一條街,二十二天。 2014 年那次公佈,等於是官方把這條動線一次性認了下來。
五、「紀念地點」這個類別
上海地方志在《上海市紀念地點一覽表》後面加了一條說明:
紀念地點指原建築已毀或原貌改變甚大,立碑紀念。
這條說明,幾乎是為寶山路這一帶寫的。 同一張表上,閘北境內連著列了:
| 名稱 | 地點 |
|---|---|
| 上海大學遺址 | 青雲路 323 號一帶 |
| 五卅運動初期的上海總工會遺址 | 寶山路寶山里 2 號 |
| 上海總工會舊址(原湖州會館) | 會文路中興路口 |
| 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工人糾察隊總指揮部(原東方圖書館) | 寶山路 560 號 |
| 「四一二」慘案革命群眾流血犧牲地點 | 寶山路鴻興路口 220—300 號位置 |
| 八百壯士「四行倉庫」抗日紀念地 | 光復路 21 號 |
一行一個門牌,幾處都在寶山路兩側。 這不是一張景點清單,是一張「房子沒了、位置還在」的清單。
六、今天走到那裡,會看到什麼
一個普通的街角。
寶山路和鴻興路在這裡相交,有紅綠燈、人行道、行道樹、來往的車。 街角立著標誌碑。除此之外,沒有圍牆,沒有院落,沒有展陳,沒有門票。
你不需要進去,因為沒有什麼可進。 你只是站在路口,等一個綠燈,然後知道: 1927 年 4 月 13 日下午,一支兩里長的隊伍走到這裡,沒有再往前走。
這大概是全書最不像「景點」的一處。 也是本書第三部 README 裡那句提醒最適用的地方——
你看的是「歷史發生的位置」,不是「歷史的房子」。
關聯
引用與出處:1927 年 4 月 12 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解散上海總工會; 4 月 13 日上海總工會召開工人大會,會後十萬餘工人、學生和市民赴寶山路國民黨第二十六軍第二師周鳳岐司令部請願, 提出發還工人糾察隊槍械、釋放被捕工人、嚴懲禍首、肅清流氓等要求,隊伍由青雲路、東橫濱路轉至寶山路、延續約 2 裡; 下午 1 時許行至寶山路三德里附近(今寶山路 220—300 號位置)遭軍隊開槍掃射, 當場犧牲 100 多人、傷者不計其數,時值大雨,史稱「寶山路慘案」; 該址 1959 年 5 月 26 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公佈為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 1977 年 12 月 7 日公佈為上海市紀念地點, 2014 年 4 月 4 日公佈為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S8(JN)-06,寶山路鴻興路口 220—300 號一帶), 保護範圍為「標誌碑所在街角整個環境空間範圍,東、南、西至寶山路、鴻興路現狀道路緣石線」; 依據上海市紅色資源聯合目錄數據庫(紅途/上海圖書館《上海市紅色資源名錄(第一批)》)、 光明日報《滬上鮮為人知的流血紀念地》、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上海市紀念地點一覽表》、 上海市文旅局《關於同意第七、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2014 年公佈)保護範圍…的批覆》、 靜安區人民政府《紅色文化就在家門口,6 條旅遊路線帶你看遍紅色靜安!》、 澎湃新聞《「四史」學習教育|靜安這裡的 9 個重要場所》(乙級); 「04/05/06 連號串成一條動線」「三條街不到三個星期」為作者綜合整理與判斷,標丙級。 完整書目見附錄四。